交通部近幾年用了洪荒之力在宣傳機車駕駛安全,我想帶出不同的角度。
駕駛機車的「駕駛」危險,汽車事故也不妨多讓,且害死無辜人更多。
恰恰證明,事出自「人」,只是換不同駕駛「工具」罷了!
既然是「人」,代表道路很多準殺人魔滿街跑,用路人是人人自危!
源頭在哪?回訓制度、駕照普濫發、交通工程、正確的交通法治教育、虛有其表的執法和執法大放水等等等.....罄竹難書。
交通部長只是個愛慕虛榮的庸官,異想天開想除掉分母,得到KPI好往臉上貼金。
不願面對應當的責任,「外拋」責任「明哲保身」爽當「薪水小偷」。
「是人騎機車,〝機車〞很危險;還是騎機車的〝人〞 —— 三寶很危險?」鬼遮眼的教育就是「洗腦」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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